问题 | 国家赔偿属于权利救济中的一种吗 |
释义 | 国家赔偿不属于权利救济中的一种,国家赔偿本身就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救济途径。国家赔偿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错误的决定,给公民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伤害,国家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弥补。 一、追责的处理的方式 追责方式有两种。国家赔偿后进行追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进行追偿,一种是追究当事人责任。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二、被强拆后申请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在房屋被强拆后,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强拆违法并提起国家赔偿,要求法院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也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程序如下: 1、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首先是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情况、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与理由等。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国家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救济途径: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不作赔偿决定、不予赔偿,或是当事人对其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时,当事人仍可在三个月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 三、强拆违章建筑违反如何追究责任 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是要依据相关的法规来进行,如果说行政机关违法拆除建筑的话,此时行政机关有赔偿的责任。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机关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带来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承担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如果因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造成了损失,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提出赔偿请求:一是先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二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三是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的范围由国家赔偿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与先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不同: 首先,受理赔偿请求的是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其次,赔偿的决定是由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的同时作出,而不是由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它们的相同点是:最后都要由赔偿义务机关做出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