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饭店辞职,在试用期内需要等三天,转正后需要等一个月,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通知饭店走人。同时,用人单位存在未支付工资等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饭店同意,还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