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和合同转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是: 1、涉及的关系不同,合同转让是由合同当事人与第三方之间的转让关系,合同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 2、内容变化不同,合同转让只涉及主体变更,不涉及内容变更,合同变更则相反; 3、合同效力不同,转让会让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合同变更时,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一、转让房产时是否登记 转让房产时必须登记。房地产转让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登记是房地产公示的一种方式,只有公示才能产生物权变更。如果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区别有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助抗辩权和抵销权;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助抗辩权,不能援助抵销权。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还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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