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的,全国人大的权力是比较广泛的,比如有立法权: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决定权: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任免权: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并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征求代表的意见,并通报会议拟讨论的主要事项的有关情况。 临时召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会议简报、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 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旁听办法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