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时,可以选择不签订调解协议书,或者签订协议书但未能执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应当书面通知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强迫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签订的调解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改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当事人不满意调解结果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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