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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如何转让?
释义
    房屋产权共有人之间的产权和普通买卖双方一样转让、只是转让的是部分份额,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份额)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份额)、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材料,到税务部门根据转让份额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三)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四)以房地产抵债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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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1: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