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单位辞职档案? |
释义 | 辞职后,个人档案应由单位转送新单位或劳动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会安排转送档案。办理方法:求离职证明,咨询人事,携带证明和身份证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调档函,到档案存放地点办理转移手续。档案会通过邮局送至家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保管。 法律分析 一、从单位辞职后档案的处理方法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二、无新单位的档案办理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求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给你; (二)咨询原单位的人事,你的档案存放地点在哪(原单位为一般企业的话你的档案通常存在原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及有档案管理能力的大型国企,你的档案就直接在原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 (三)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家乡所在地的县(区)级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 (四)最后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不会向你收取任何费用。 (五)最后你的人事档案就会被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送至你家乡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需要也不能自己携带档案,手续办完了档案管理部门会安排转送档案) 到此为止,你的人事档案已经成功转到了家乡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帮你保管了,你就不用再管它了。 结语 离职后,个人档案的处理十分重要。根据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的规定,职工应在一个月内将档案转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具体操作方法包括:获取离职证明、咨询原单位的人事部门以确定档案存放地点、前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携带相关文件到档案存放地点办理转移手续。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档案将被送至家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保管。至此,您的人事档案已成功转移,无需再亲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