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没有免费法律援助的义务。但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法院极支持律师行使辩护职能所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