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过程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财产问题的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但如果协议涉及赠与等事项,则需要公证,以确保协议不会被撤销。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协议是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的结果,因此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协议相当于重新划分离婚协议的内容。经公证,明确双方的真实含义,一般有效,协议中的赠与经公证后不能撤销。 二、离婚协议能不能不去法院起诉吗 原则上协议离婚之后,双方的离婚协议生效,夫妻关系解除,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向法院起诉。只有出现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协议离婚,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基于感情破裂,对解除婚姻关系经协商达成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