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租赁和财务租赁的区别 |
释义 | (1)目的不同.经营租赁是承租人单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上短期或临时的需要而租入资产;融资租赁以融资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显购置资产的企图. (2)风险和报酬不同.经营租赁租赁期内资产的风险与报酬仍归出租人.而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租赁资产应视同自有资产,在享受利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保险、折旧、维修等有关费用. (3)权利不同.经营租赁,租赁期满,承租人可续租,但没有廉价购买资产的特殊权利,也没有续租或廉价购买的选择权;融资租赁租赁期满,承租人可廉价购买该项资产或以优惠的租金延长租期. (4)租约不同.经营租赁,可签订租约,也可不签订租约;可因一方的要求而随时取消.融资租赁的租约一般不可取消新的租约. (5)租期不同.经营租赁租期远远短于资产有效使用年限;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融资,租期一般为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几乎只需通过一次出租,就可收回在租赁资产上的全部投资.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高这个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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