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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4年是不是不用做牢
释义
    判有期徒刑4年是不可能判缓刑的,判缓刑的通过考验期是不用坐牢的。具体理由如下: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所以缓刑只是对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适用,判有期徒刑4年是不可能判缓刑的。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死刑缓刑2年是不是不用坐牢?
    关于死刑缓刑2年是不是不用坐牢?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死刑缓刑2年是不是不用坐牢?
    死刑缓刑2年不是不用坐牢。死刑缓刑两年要立刻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因此,死刑缓刑两年的依法必须坐牢以实行劳动改造。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5、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死缓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这指的就是在判处缓刑的同时对此宣告缓刑来执行,当然了,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必须要符合死缓的条件,比如说这针对的就是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并不是需要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相关内容:罪犯死缓刑期满怎么处理
    一、罪犯死缓刑期满怎么处理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
    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期间的计算。根据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如何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笔者认为,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死缓判决核准之日起较妥。
    首先,刑法其他条文对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期,都规定了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却规定了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笔者认为是有其用意的。对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来说,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或二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对被告人不会不利;而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则不同,因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所以刑法才规定了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将“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死缓判决核准之日更符合刑法有关规定的精神。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换句话说,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应予执行的,是确定的判决。由于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而从判决核准之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往往要相差一二个月时间,在对“判决确定之日”存在两种解释的情况下,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也应选择死缓判决核准之日作为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起算日较为合适。
    最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要对投入监狱执行的死缓判决罪犯核算刑罚执行时间,由于刑罚执行机关存档的罪犯材料中通常没有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而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必定有的,所以选择死缓判决核准之日不会产生认定困难,便于实际操作。
    综上,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裁定核准之日起算更为妥当。
    要说死缓犯死不了了,其实也不准确。根据上述的内容介绍,我们了解到死缓犯之后会出现三种不同的情况,其中要是在缓刑两年期间再有故意犯罪的话,这个时候经过核准之后,还是会依法执行死刑的。只有在没有故意犯罪甚至存在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下,那么才会被适当的减刑。
    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不是不用坐牢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的,虽然不需要到监狱执行刑期,但会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依然是要坐牢的。
    一般缓刑是不是表现好就不用坐牢了
    是的。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1年缓刑1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一年,一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
    缓刑5年为什么不用坐牢
    缓刑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刑罚制度,采用的是司法制的缓执行制度。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所以在缓刑期间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如果在缓期期间被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是要坐牢的。
    故意伤害罪,做牢就不用赔钱了吗
    故意伤害判刑后不能不赔偿。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是各自独立的,承担了刑事责任不代表可以消除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实际损害的情况来确定。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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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