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收入需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我国房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是: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一、商品房现售条件具体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条件有以下这些:(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现售商品房应符合哪些条件? 现售商品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实施;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实施。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具有以下区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适用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要求该房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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