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平方米以上 法律依据:《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方案》 三、建设内容 按照“七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 一是有20平方米以上的党员活动固定场所; 二是有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标牌; 三是有基本电教设备,配置如投影仪(或触控一体机)、电脑、打印机、扩音器等; 四是有一定数量的学习资料(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书籍,报刊杂志,中共党史、党的领导人、党的建设等影像资料); 五是有开展活动的计划及记录资料(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本,支部党员花名册以及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资料); 六是有荣誉栏(用于摆放党组织和党员所获得的表彰、奖励等荣誉); 七是有明确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