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芯片损坏、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持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2、卡面照片发生变更的,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照片回执到其发卡银行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3、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持卡人需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和换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