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执行房产拍卖一般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其拍卖程序为: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法院将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