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满10年辞职还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者在工作10年后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补偿,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三、劳动者提前多少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员工辞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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