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档案需要调到用人单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试用期档案不会转到单位,转档案必须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才可以,但档案不是必须要调到现在的单位的,有的单位也嫌管理起来麻烦不愿接受劳动者以前的档案。你只要清楚自己的档案在哪,最好是从单位离开时让它帮你开个调档函吧以前的档案都调出来合并到一起再到劳动部门去备个案就基本没有问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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