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区别如下: 1.离婚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 2.离婚判决书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形成的法律文书。 3.另外,离婚调解书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能对调解书提出上诉; 4.一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的程序是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三、诉讼离婚要交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