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杀未遂保险管么 |
释义 | 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满足给付得条件这个时候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是自杀的,那么这个时候是不承担保险金的赔偿责任的。 一、人身意外保险赔付标准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投保人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但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三、自杀死亡后家人能得到赔偿吗? 自杀死亡后家人有补偿。自杀不是单位的责任,单位不会承担任何赔偿义务。自杀者如果是公务员的,家属可以得到死者的丧葬费和其他正常死亡时应得的补助,其配偶如果丧失了劳动能力可以得到按月发放的抚恤金用作生活费。根据相关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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