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安全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被 吊销许可证 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 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