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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专属管辖的范围
释义
    专属管辖的范围包括: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一、买卖合同跟合同纠纷有区分吗
    买卖合同纠纷是合同纠纷的其中一种,也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的主要区别如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如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一般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遗赠扶养协议管辖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遗赠扶养协议管辖法律上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股权继承案件管辖法院在哪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也为遗产,因此股权继承纠纷案件管辖法院为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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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