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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属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专属管辖的范围包括: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专属管辖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工程款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纠纷专属管辖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法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1、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确权案是否是专属管辖,房屋租赁是否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纠纷是不是属于专属管辖,公司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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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