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依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详细规定,因为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是因为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必须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为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通常要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是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