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混合液与加工液生产物如何确定归属 |
释义 | 《民法典》新增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的规范。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因加工而产生的物应当如何确定归属 《民法典》新增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的规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归属如何确定 股东代表诉讼的直接动因是公司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股东只是以个人的名义对侵权人进行起诉,从而维护公司利益,并不是直接为了股东自己的利益进行起诉。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应当归属于公司所有。 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如何确定归属 股东代表诉讼的直接动因是公司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股东只是以个人的名义对侵权人进行起诉,从而维护公司利益,并不是直接为了股东自己的利益进行起诉。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应当归属于公司所有。 土地使用权与自留地土地归属如何划分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如何确定 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属于该单位。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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