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经证办完之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1、外经证开具日期一个月内,将外经证送至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报验登记。一般报验登记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已贴花需复印,或者大厅缴纳印花税,需有印花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2、需要开票时再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开具发票。 3、外经证到期或者外经证金额已开完,可至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取回外经证,带回到公司管理地税机关。 目前,建筑营改增还没有开始,建筑安装仍在地税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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