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错外经证怎么办 |
释义 | 开错外经证处理,具体如下: 1、可以到开证的税局核销;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办理要求,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二十条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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