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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若 再婚 父母再次 离婚 ,之前已经形成 抚养 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还有抚养义务吗?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再婚夫妻离婚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根据我国 民法典 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 教育 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由生父母抚养。也就是说,在子女的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了,继父母有权不继续抚养继子女。 继父对继子有抚养义务吗 周某和林某于2008年离婚,5岁儿子小周判给林某。后林某与夏某再婚,但一年后再次离婚,小周仍然与林某生活,但在夏某是否需要支付 抚养费 问题上,双方产生分歧。林某认为小周是夏某的继子,夏某有义务支付,夏某却认为小周不是亲生,与林某解除婚姻后自己就无需抚养。请问夏某有抚养的义务吗? 解答:没有抚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 子女抚养 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依照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小周不是夏某亲生,在夏某与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夏某有抚养小周的义务,而一旦夏某与林某解除婚姻关系,夏某就不再有继续抚养的义务了。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 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