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撞人了走保险理赔不签字 |
释义 | 车主撞人走保险理赔不签字的解决方法: 1、车主撞了人之后,如果走保险车主不签字,这种情况是可以先与之进行协商的,如果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只需要对方签字就可以拿到赔偿款,这样事故就解决了。 2、如果没有跟车主达成协商,对方依旧不签字,这种情况还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节,交警部门有权利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但是要注意,在事故赔偿过程中,交警方是无权进行直接裁决的,所以只能协助肇事双方进行协商。 3、如果交警出面进行协商依旧没有让对方签字,那么最后就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帮助来让对方签字。法院会借助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强制拒绝服从判决的肇事方履行相关的义务,这样才能够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1、出现交通事故之后,第1步就需要报案,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之后,会第一时间派专门的现场勘察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拍照取证。 2、然后投保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的材料交到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需要对所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没有问题就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将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 境外临时来华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请求。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得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通过外交途径转交给其所在机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 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方式进行。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当事人协议交通事故赔偿款项。 撞车后肇事者要能够承担其主要责任,积极的跟受害者协调好赔偿的数字,以方便案件能更快的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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