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可以单独有一个户口本,但是单独的户口本必须要有派出所的户籍印章。需要持原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可能会要求出具居(村)委会的证明或者介绍信。以下是可能涉及到的资料,可供参考:一、一个人单独有一个户口本,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果需要分户,需提供以下资料: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每户只能有一人担任户主,一个人开的户口本属于单身户,也是户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