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根据情况而定: 1、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车辆买卖并已经交付了的,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车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为出售人也无需承担责任。车辆的过户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未登记过户也不影响车辆买卖合同的效力。已经完成交付使用该机动车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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