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钱包属于不当得利吗 |
释义 | 捡钱包的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属于拾得遗失物。捡到钱包后不返还给失主就会构成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钱包的。 一、遗失物与遗忘物怎么对待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 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缴国库。 拾得遗忘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二、购买盗窃车辆要怎么处理 购买盗窃车辆的人,应当将盗窃车辆返还给失主,不得拒不返还。因为对于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窃车辆,那么购买行为本身是无罪的,但因为是盗窃所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所以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汽车原所有权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原物的。 三、遗忘物报警后怎么处理 捡到别人遗忘的物品,即使找不到失主,该遗失物也不能属于拾到者。根据法律规定,捡到别人遗忘物的,应该还给失主,找不到失主的应该送交公安等部门,由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该遗失物归国家所有,而不能归拾得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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