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隧道围岩等级划分标准 |
释义 | 隧道围岩分成六类,分别是Ⅵ、Ⅴ、Ⅳ、Ⅲ、Ⅱ、Ⅰ,数字越大的围岩性质越好。新规范将隧道围岩分成六级,分别是Ⅰ、Ⅱ、Ⅲ、Ⅳ、Ⅴ、Ⅵ,数字越小的围岩性质越好。所以老规范中的海类围岩就是新规范中的Ⅱ级围岩,老规范中的Ⅱ类围岩就是新规范中的Ⅴ级围岩了。隧道围岩一般共分为6级,一级围岩最好,基本上是整块坚硬的石头;六级围岩最差,基本上是碎散的松软土体。 一、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主要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二、轻微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仅有地区性、行业性的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进一步加强了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轻微伤不分级别,轻伤分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者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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