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变更注册资金流程 |
| 释义 | 变更注册资金流程如下: 1、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像银行索取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并加盖银行章); 2、出验资报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提供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老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 3、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4、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验资报告原件一份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6、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7、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4、股东会决议(打印、股东签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 6、验资报告; 7、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限以股权出资);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限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增资); 9、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盖章);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报纸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证明(原件); 1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综上所述,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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