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几年 |
释义 |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即想签多久都可以,但一般不超过15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调查,如果说调查结果属实的话,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员工的社保待遇,因为企业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单位是不能够拒绝承担社保交费; 2、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和处理。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并且最终出具劳动仲裁结果,那么这个劳动仲裁结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说企业单位拒不执行这样的一个劳动仲裁结果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法院诉讼的,但是在没有确定劳动仲裁结果出台之前,是不能够直接起诉所在的工作单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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