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0元学平险是否能保护眼镜手术等病症? |
释义 | 法律分析:直接打电话给你的保险公司进行询问。另外与你治疗的科室有关,如果在眼科,属于必须的医疗,那理论上是可以的。以你的保险公司回复为最终判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交强险能不能退? 要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上交强险的生效日期,如果交强险保单尚未生效,即可办理退保;但如果交强险已生效,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规定,在交强险生效后,如果不符合退保条件的,一律不予退保。保险退保流程投保人准备好退保材料以后,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提出退保申请,客服会告知附近的服务网点;2、投保人将携带准备好的退保材料前往附近的服务网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把所有材料交由保险公司审核;3、投保人拿到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公司合同后,需仔细阅读上面的条款,确认无误后即可签署本人姓名。此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关系也解除了;4、投保人拿回退保批单,等待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保款汇入投保人的银行账户里。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九级伤残,100万保额的人寿,能理赔多少? 法律分析:九级伤残赔偿应该由责任方承担,有保险的话保险支付部分按照投保金额进行计算,仅仅根据投保时的费用无法判断保险能赔偿多少。九级伤残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九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强险断保一天有影响吗? 交强险断交有影响。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缴纳交强险需要的证件有:1、行驶证;2、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3、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保险过期两个月,补保日期能不能变更? 汽车保险到期最好在到期前三个月内续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续保时间最早不要超过期限结束前三个月,最晚不能晚于保险期限结束日期,车辆“脱保”超过三个月,无法享有保险保障外,也不能享受无赔优待,同时费率会随之上浮,保费上涨。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九级残疾,保额100万的人寿,能理赔多少? 残保金的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残保金是根据残联相关文件而执行的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规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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