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释义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前者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后者无要求;前者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后者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前者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后者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前者期限固定二年以上,后者无规定;前者非本人原因停工按最低工资计发,后者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
    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7: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