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未结算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工程款未结算能转让。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工程款未结算能转让。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二、分包合同约定管理费是否有效 分包合同规定管理费有效。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只要分包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管理费条款真实一致,条款依法生效。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第三人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商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以分包的名义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包给第三人。 三、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 只要超过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就算违法;如果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超过上述日期还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则是违法的。 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