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财务章法人章能个人保管吗 法人章可以由法人自己保管,也可以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在买卖合同上面,需要法人签字的,如果不便签字可以通过加盖法人章的方式确定效力。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二、公司财务章的规定是什么 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三、法人章的使用对象是谁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法人是企业,而不这个企业的厂长、经理、老板等那个有血有肉的人,这就好办了,那么,法人章就是公章,就是圆圆的,刻有企业全称的那枚公章。 方的那种,刻有人名的,不是法人章,而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就是这个企业的厂长、经理、老板。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