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般纳税人概念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二)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本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部门审核同意后会在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表示该企业已经税务部门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大约在2008年起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部门已不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书了,而以税务部门审批并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代替。(叫你们财务提供这个表,这个是申请表,没有怎么批下来现行,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证明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一般纳税人确实不需要年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