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税针对各种情况有所减免,或可退税。免征条件:1、上海本市居民,购买首套房,免征。2、上海家庭中的成年子女后首次购房,且属于子女婚后唯一住房,免征。3、持有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且唯一住房的,免征。4、上海本市居民购买二套房后,总人均面积不满60平米,免征。退税条件:1、上海市居民在购房后的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可退还。2、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可退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