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人当户主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主的选择和户主的责任户主应由户口内的常住人口担任,一般住家户应由家庭负责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担任户主;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由其内部指定一个适当人员为户主;单身独居的本人为户主;单身合伙居住的推定一人为户主。未成年的人除单独立户,同居人又不是常住人口时,可以担任户住外,在通常情况下,也不能担任户主。户主的责任是:按规定负责申报户口(自己申报或户内其他人申报都可),并督促户内其他人员申报户口。未成年人担任户主的,如果自己不能申报,可由其抚养人或者亲属、邻居等负责代为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