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离婚证怎么补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在补办时需要带的材料有以下几项:1.户口簿;2.身份证;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4.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一)离婚证丢失,民政局进行补办的办理程序是: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二)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是:(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三)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是:(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补办结婚证的需要材料和程序 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 (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三)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四)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二、女方没有离婚证,想另外结婚怎么办 首先要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内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容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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