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兵好处:锻炼一个好身体和好的心理素质。一段宝贵的人生经历。提升个人综合能力。改掉在社会养成的恶习。弊端:需要适应环境。容易与社会脱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