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费用收费标准 法律规定 |
释义 | 诉讼保全担保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向委托方收取担保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不得收取服务费具体视情况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到40%的优惠。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担保费用收费流程如下: 1、客户咨询:客户向担保公司咨询担保服务,并了解担保费用情况; 2、申请担保:客户填写《担保申请书》,并提交所需材料; 3、担保评估:担保公司对客户资质进行审核评估,并确定担保额度和费率等相关事项; 4、签署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与客户签署《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期限、费用等内容; 5、收取费用:客户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向担保公司交纳相应的担保费用; 6、履行担保义务:担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并在担保期内监督借款人还款等情况; 7、结束担保:当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担保公司在担保期满后结束担保服务,并将押金返还至客户账户。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费用应当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同时也需要考虑贷款风险等级、担保物性质等因素进行差异化收费。在实际操作中,担保费用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选择担保机构或担保公司时需要进行适当的比较和选择。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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