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都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 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实践证明, 动员党员发扬党内民主开展党内监督,必须充分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利,营造主动监督、便于监督、敢于监督的环境和氛围须充分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有效防止监督权的滥用。《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四十四条规定,“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并明确规定了相关权利的行使及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