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于年月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年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项(只选一项)于年月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1)由单位解除; (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第条第款第项 j、 三、单位依法(填写“应当”或“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