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营运跑货拉拉出险能理赔吗 |
释义 | 如果在购买保险时就是以非营运车的名义进行登记的,又能够证明车子是自用的性质,保险公司是应该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名称,与车辆的户头要相一致,即能证明是自用车辆拉运自己的货物,方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如果非营运车辆在社会承揽运输业务,而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找保险公司理赔时,是需要提供车辆的营运证的;要是不能交付交通运政部门颁发的公路运输营运证,保险公司是不会对其理赔的。但是,如果所拉的货是营运的,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八万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八千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一万八千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一千八百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一百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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