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通常为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以减半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