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在成都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和经济来源符合申请的标准;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的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流程是:申请人向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终审过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轮候区。 一、公共租赁房怎么申请 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 2、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运营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监督,终审过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租房轮候区。 二、公租房什么时候发放补贴 公租房补贴一般在第三季度发放;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青岛保障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青岛保障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向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个人填写,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户口所在地住房和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租赁他人房屋的还须提供市房屋租赁中心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明; (4)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5)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完成收入、财产、婚姻状况核查工作; 4、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5、登记: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准予登记。有异议的进行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通知书。 一、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保障房的类型有: 1、经济适用房。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