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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过的房子可以取消公证吗
释义
    房产赠与公证后能撤销吗?公证后房产赠与合同书能够撤消,但需要合乎法定程序。《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要求,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撤消赠与:
    (一)比较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合法权利;
    (二)对赠与人会有扶养义务且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协议约定责任。
    赠与人撤销权,自晓得或是应当知道撤消理由之日起一年内履行。第六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经济情况明显恶变,严重危害其生产运营或是日常生活的,能够不会再履行赠与责任。
    房产赠与给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赠与人一定要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与此同时务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子应具有合法合规所有权有效证件,不会有产权纠纷;
    3、赠与人与受增平均属自行,有书面形式赠与协议书(合同书),并办理公证;
    4、房子赠与必须经房产管理行政机关备案、审批,办理房产证更名办理手续;
    5、受增人务必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躲避理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如负债履行、付款劳务报酬等而设置赠与;也不得为避开政策法规管理方法,如缴纳税费等而开设赠与。总而言之,房子赠与不可伤害集体利益和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六十二条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
    第六十四条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查,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发给申请人。需要对公证书作撤销或者更正、补正处理的,应当在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后十日内完成。复查处理决定及处理后的公证书,应当存入原公证案卷。
    公证机构办理复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但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十六条公证书被撤销的,所收的公证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
    (二)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三)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酌情退还。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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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01:03